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单位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前身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市司法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院校园面积35.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设置5系1部23个专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学院坚持以更新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内涵、质量、特色建设,综合办学实力大幅度提升,办学优势特色不断彰显,步入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及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行列。
单位性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下设三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本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综合服务中心。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设置25个部门,分别是: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宣传部(院工会)、教务处、团委、老干部处、学生处、应用法律系、社会法律工作系、经贸法律系、信息技术系、安全防范系、基础部、科研处、总务基建处、图书馆、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计划财务处、首都政法综治网办公室、党校工作部、保卫处。
主要职责:学院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院发展战略及工作思路;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
3.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文化环境;
4.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强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课程建设、教风学风校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5.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提升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政法、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6.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373人,实际368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05人。
离退休人员119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1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学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内涵、质量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从严治党为保证,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工作层层落实,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1.做好教学建设与科研工作;
2.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3.做好行业与社会服务工作;
4.做好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
5.做好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2710.43万元,比2017年22186.51万元增加523.92万元,增长2.36%。其中:财政拨款20727.49万元,比2017年19425.55万元增加1301.9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787.98万元,比2017年1851.84减少63.86万元,主要原因:学费收入减少。其他收入194.96万元,比2017年395.26万元减少200.3万元,主要原因:科研课题经费减少。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0万元,比2017年513.86万减少513.86万元;主要原因: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减少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20524.3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0.37%,比2017年20086.33万元增加438.05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2186.06万元,比2017年2100.18万元增加85.88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学院贯通培养班级学生人数增加,专兼职外聘教师经费有所增长。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首都政法综治网运维835.58万元、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专兼职教师与管理人员经费472万元、资助困难学生经费221.63万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适量提升工程20.04万元,党校办班经费196万元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66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45减少40.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18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8.8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9.33万元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工作研讨与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万元,公务用车保
险8万元,其他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87.12万元减少40.3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事业单位车辆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9.7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33.3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94.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2.93%。(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3466.15万元,其中:车辆24台,578.0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2台(套),4860.0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954.6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预算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8表)
9.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9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0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