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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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于2003 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2003﹞ 67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继续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学院加挂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党校,北京市政法老干部党校的牌子。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主要职能:
学院适应首都政法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坚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开展面向首都政法行业的职业与人才教育培训。
学院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依托专业和人才优势,大力开展应用性与学术性研究,提高基础研究的水平,发挥科学研究对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支撑与促进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 2013 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共 1 个。
2.单位分类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 1 个。
3.单位预算级次说明
一级预算单位 1 户。
二、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3631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368.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48.9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5737.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73 %;事业收入2198.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75 %;其他收入432.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2%。
201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47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1.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40%;项目支出 21304.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60%。
20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841.23万元。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16.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9744.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19744.1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2224.97万元,增长12.70%。其中:
“职业教育”(款)2014年度决算19226.64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181.44万元,增长12.80 %。主要原因:1 是大兴校区工程建设费增加;2 是大兴校区搬迁开办费。
“进修及培训”(款)2014年度决算517.53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43.53万元,增长9.18%。主要原因:党校办班次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72.69万元,与201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4年度决算51.39万元,与201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抚恤”(款)2014年度决算21.3万元,与201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5.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 8835.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84%;主要用于:大兴新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4年度决算8835.2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135.21万元,增长1.55%。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4年度决算8835.2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35.21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学院大兴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费。
五、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972.7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 单位:万元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加油 |
公务用车维修 |
公务用车保险 |
其他 |
2014年预算 |
141.55 |
|
25.43 |
|
116.12 |
62.15 |
19.94 |
18.79 |
15.24 |
2014年决算 |
116.24 |
|
0.18 |
|
116.06 |
22.82 |
51.19 |
14.18 |
27.87 |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为本级。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6.24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1.55万元减少25.3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决算数0.1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25.43万元减少25.25万元。主要原因:加强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的使用。2014 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推进开放办学,校企合作等拓展性工作,其中:公务接待(外事接待)2批次、3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116.0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16.12万元减少0.06万元。其中,201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116.0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16.12万元增加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使用。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2.8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1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1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7.87万元。2014年实有公务用车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4.84万元。
2014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不属于行政经费支出范围。